HS 9002113100 单反相机镜头
单反相机镜头的海关商品编码为 9002113100,计量单位 千克/个; 本页汇总该编码的申报要素、进口与出口税率、监管条件、检验检疫要求及协定税率。
Tax
税率信息
进口环节适用最惠国税率或暂定税率,出口环节关注出口税率、出口暂定税率与出口退税率。
出口税率
0%
出口退税率
15%
出口暂定税率
—
增值税率
17%
最惠国进口税率
6%
进口暂定税率
3%
进口普通税率
80%
消费税率
0%
以上税率为编码库快照值,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及税务机关《出口退税率文库》调整,实际申报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。
Declaration
申报要素0 项
报关单申报时需按以下要素逐一填报,要素缺失是退单与改单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该编码暂无申报要素记录。
Control
监管条件与检验检疫
监管证件代码对应需在报关时提交的许可证或批件;检验检疫代码对应进出境动植物、卫生与商品检验要求。
监管条件0 项
无监管条件。
检验检疫0 项
无检验检疫要求。
Agreement
协定税率与 ECEP 税率
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国家/地区,可适用对应的协定税率。
协定税率(AGREEMENT)12 个成员
| 国家 / 地区 | 协定税率 |
|---|---|
| 巴基斯坦 | 9.6% |
| 瑞士 | 3% |
| 东盟 | 0% |
| 冰岛 | 0% |
| 哥斯达黎加 | 0% |
| 新西兰 | 0% |
| 智利 | 0% |
| 格鲁吉亚 | 0% |
| 毛里求斯 | 0% |
| 澳大利亚 | 0% |
| 秘鲁 | 0% |
| 韩国 | 0% |
ECEP 税率0 个成员
暂无 ECEP 税率记录。
Hierarchy
分类路径
该编码在 HS 体系中的完整层级位置,每一级均独立成页。
- 第90章
- 品目 9002
- 子目 900211
- 本国子目 90021131
- 商品编码 9002113100
Related
同品目下的其他编码
与 9002113100 同属品目 9002 的其他 10 位商品编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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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用途照相机用物镜
900211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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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02113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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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02113190
单反相机镜头的零件及附件
9002113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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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色液晶投影机的镜头及镜头组件
9002119010
彩色投影机和数字光处理器的镜头及镜头组件
9002119090
其他投影仪等用物镜
9002191000
摄影机或放映机用物镜
9002199000
品目9002未列名的其他物镜
9002199001
摄录一体机的镜头
9002199002
手机、平板电脑用物镜(800万像素及以上)
数据来源:商品名称、编码层级与监管条件整理自公开进出口税则资料;税率与监管要求会随政策调整,
实际业务请以海关总署及税务机关最新公告为准。如需按该编码查询对应的境外采购商与供应商名单,可申请样本数据核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