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S 8407102090 其他输出功率>298kw航空器内燃引擎
其他输出功率>298kw航空器内燃引擎的海关商品编码为 8407102090,计量单位 台/千克; 本页汇总该编码的申报要素、进口与出口税率、监管条件、检验检疫要求及协定税率。
Tax
税率信息
进口环节适用最惠国税率或暂定税率,出口环节关注出口税率、出口暂定税率与出口退税率。
出口税率
—
出口退税率
13%
出口暂定税率
—
增值税率
—
最惠国进口税率
—
进口暂定税率
—
进口普通税率
—
消费税率
—
以上税率为编码库快照值,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及税务机关《出口退税率文库》调整,实际申报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。
Declaration
申报要素0 项
报关单申报时需按以下要素逐一填报,要素缺失是退单与改单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该编码暂无申报要素记录。
Control
监管条件与检验检疫
监管证件代码对应需在报关时提交的许可证或批件;检验检疫代码对应进出境动植物、卫生与商品检验要求。
监管条件0 项
无监管条件。
检验检疫0 项
无检验检疫要求。
Agreement
协定税率与 ECEP 税率
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国家/地区,可适用对应的协定税率。
协定税率(AGREEMENT)0 个成员
暂无协定税率记录。
ECEP 税率0 个成员
暂无 ECEP 税率记录。
Hierarchy
分类路径
该编码在 HS 体系中的完整层级位置,每一级均独立成页。
- 第84章
- 品目 8407
- 子目 840710
- 本国子目 84071020
- 商品编码 8407102090
Related
同品目下的其他编码
与 8407102090 同属品目 8407 的其他 10 位商品编码。
8407101000
输出功率≤298kw航空器内燃引擎
8407101010
16KW<输出功率≤298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航空器内燃引擎
8407101090
其他输出功率≤298kw航空器内燃引擎
8407102000
输出功率>298kw航空器内燃引擎(指点燃往复式或旋转式 )
8407102010
输出功率>298kw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、无人驾驶飞艇用高效率内燃引擎
8407210000
船舶用舷外点燃式引擎
8407290000
船舶用其他未列名点燃式引擎
8407310000
排气量≤50cc往复式活塞引擎
8407320000
50<排气量≤250cc往复式活塞引擎
8407330000
250<排气量≤1000cc往复活塞引擎
8407341000
1000<排气量≤3000cc车辆的往复式活塞引擎
8407341001
燃油分层喷射(FSI)的汽油发动机,1000<排气量≤3000cc(第87章所列车辆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 )
数据来源:商品名称、编码层级与监管条件整理自公开进出口税则资料;税率与监管要求会随政策调整,
实际业务请以海关总署及税务机关最新公告为准。如需按该编码查询对应的境外采购商与供应商名单,可申请样本数据核验。